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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氣注意事項
氮氣是一種無色、無味、無毒的不燃燒的儲存于氣瓶中的高壓氣體。
使用前先給氮氣管道試壓和試漏,嚴禁氮氣管道泄漏,操作環(huán)境保持通風,當空氣中氮氣含量增加導致氧氣含量低于19.5%時有可能引起窒息。 瓶裝氮氣為高壓充裝氣體,使用時應(yīng)經(jīng)氮氣減壓器減壓降i壓后方可使用,移動氮氣鋼瓶時應(yīng)使用鋼瓶手推車。
包裝的氮氣鋼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一般為5年必須檢驗,30年強制報廢,凡到期的氣瓶必須送往有部門進行安全檢驗,方能繼續(xù)使用。
每瓶氮氣在使用到尾氣時,應(yīng)保留瓶內(nèi)余壓在0.5MPa,不得低于0.25MPa余壓,應(yīng)將瓶閥關(guān)閉,以保證氣體質(zhì)量和使用安全。
瓶裝氮氣產(chǎn)品在運輸儲存、使用時都應(yīng)分類堆放,嚴禁可燃氣體與助燃氣體堆放在一起,不準靠近明火和熱源,應(yīng)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臘、勿爆曬、勿重拋、勿撞擊,嚴禁在氣瓶身上進行引弧或電弧,嚴禁野蠻裝卸。
液氮溫度低至-196℃,跟皮膚接觸能使皮膚嚴重凍i傷。
量增加導致氧氣含量低于19.5%時有可能引起窒息。
瓶裝氮氣為高壓充裝氣體,使用時應(yīng)經(jīng)氮氣減壓器減壓降i壓后方可使用,移動氮氣鋼瓶時應(yīng)使用鋼瓶手推車。
工業(yè)氣體按組份可分為單一品種氣體的工業(yè)純氣和二元或多元氣體的工業(yè)混合氣。國家標準《瓶裝壓縮氣體分類》(GB16163-1996)中,根據(jù)工業(yè)純氣在氣瓶內(nèi)的物理狀態(tài)和臨界溫度進行分類,并按其化學性能、燃燒性、毒性、腐蝕性進行分組。類為永i久氣體,其臨界溫度〈-10℃,在充裝時以及在允許的工作溫度下儲運和使用過程中均為氣態(tài),分為a、b兩組:
a組為不燃無毒和不燃有毒氣體(包括氧、 氮、Ar等),
b組為可燃無毒和可燃有毒氣體(包括氫等)。第2 類為液化氣體,其臨界溫度≥-10℃, 包括高壓液化氣體和低壓液化氣體。其中,高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10℃、且≤70℃,在充裝時為液態(tài),但在允許的工作溫度下儲運和使用過程中隨著溫度升高至臨界溫度時即蒸發(fā)為氣態(tài),分為a、b、c 三組:
a組為不燃無毒和不燃有毒氣體(包括二氧化碳);
b組為可燃無毒和自燃有毒氣體;
c 組為易分解或聚合的可燃氣體。低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70℃,在充裝時以及在允許的工作溫度下儲運和使用過程中均為液態(tài),也分為a、b、c三組:
a組為不燃無毒和不燃有毒及酸性腐蝕氣體(包括氯);
b 組為可燃無毒和可燃有毒及堿性腐蝕氣體(包括氨);
c 組為易分解或聚合的可燃氣體。第3類為溶解乙i炔, 在壓力下溶解于氣瓶內(nèi)溶劑的氣體,僅有a組:易分解或聚合的可燃氣體(包括乙i炔)。此分類是混合氣配制的基礎(ch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