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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處理的一般方法
可概括為物質利用、能量利用和填埋處置三種方法。
物質利用,又稱物質回收利用,指通過物理轉換、化學轉換(包括化學改性及熱解、氣化等熱轉換)和生物轉換(包括微生物轉換、昆蟲轉換和動物轉換等),實現(xiàn)垃圾的物質屬性的重復利用、再造利用和再生利用,包括傳統(tǒng)的物質資源回收利用和易腐有機垃圾轉換成物質資源。
能量利用,又稱能量回收利用,指將垃圾的內能轉換成熱能、電能,包括焚燒發(fā)電、供熱和熱電聯(lián)產。
填埋處置,指對不能進行資源化處理(包括物質利用和能量利用)的無用垃圾進行填埋處置。
彈跳篩在混合生活垃圾分選中的極端測試
南方的生活垃圾相對中部和北部來講,水分更高、有機質含量更高,在某些特定的輕工業(yè)發(fā)達地區(qū),紡織物的含量尤其的高。
彈跳篩特點是充分分離固廢中2D狀物體(膜類、紙類、包裝物類等)、3D狀物體(瓶子類、石頭類、鞋子類等)及篩分類(有機質、沙石類等)。進入彈跳篩的物料進行一定的前處理如:發(fā)酵脫水、破碎、前篩分等。
垃圾篩分操作條件在篩分操作中應注意連續(xù)均勻給料,使廢物沿整個篩面寬度鋪成一薄層,既充分利用篩面,又便于細粒透篩,可以提高篩子的處理能力和篩分效率.篩面的及時清理和維修也是保證篩分效率的重要條件。
篩分設備振動不足時,物料不易松散分層,使透篩困難;振動過于劇烈時,物料來不及透篩,便又一次被卷人振動中,使廢物很快移動至篩面末端,而被排出,也使篩分效率不高.因此,對振動篩應調節(jié)振動頻率與振幅等,對滾筒篩而言,重要的是轉速的調節(jié),應使振動程度維持在一合適水平.
城市垃圾中的很多廢料經快遞分揀、去除或破碎后,大多數(shù)能夠做為再生能源再次運用。如城市垃圾再造石料能夠代砂,用以砌筑砂漿、抹灰砂漿、打基礎墊層等,可以用以制做加氣塊、鋪道磚、花格磚等裝飾建材工藝品,這都是城市垃圾綜合利用運用的關鍵方式。并且,各地也陸續(xù)頒布營銷推廣城市垃圾再造磚、城市垃圾綜合利用處理補助等有關現(xiàn)行政策,推動城市垃圾綜合利用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