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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熱載體鍋爐的強度應依照《水管汽鍋受壓元件強度計較》尺度、《鍋殼式汽鍋受壓元件強度計較》尺度進行計較,其設計計較壓力應為工作壓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受壓元件焊接與探傷應合適下列要求:
1.管子與鍋筒、集箱、管道應使用焊接毗連。
2.鍋筒筒體的縱縫、環(huán)縫和封頭拼接縫一定使用埋弧自動焊,當受工裝限制時鍋筒終一道環(huán)縫的內側允許使用手工電弧焊。
3.有機熱載體鍋爐的受熱面管的對接焊縫應使用氣體庇護焊。
4.鍋筒的縱焊縫、受熱面管的對接焊縫應進行射線探傷抽查。抽查不及格時,應以雙倍數目進行復查。
5.批量生產的氣相爐的鍋筒每10臺做一塊(不足10臺也做一塊)縱縫焊接檢查試板;液相爐的鍋筒及管子、管道對接接頭可免做焊接檢查試板。 有機熱載體鍋爐的焊接工藝評定應按《蒸汽汽鍋平安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劃定執(zhí)行。
帶鍋筒氣相爐宜使用水管式汽鍋結構,其削減管截面之和與上升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引出的管截面之和與上升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均不應低于4成,否則應進行流體動力計較。
有機熱載體的供貨單元應供給有機熱載體靠得住的物理數據和化學性能信息,如z高使用溫度、粘度、閃點、殘?zhí)?、酸值等?
有機熱載體鍋爐設計和運作時,有機熱載體鍋爐出口處有機熱載體的溫度不得跨越有機熱載體使用溫度。
有機熱載體鍋爐及回流管線結構應確保有機熱載體自由流動和有益于有機熱載體從汽鍋中排出。
在鍋筒和管網z低處應裝設排污裝配,排污管應接到平安地址。
用有機熱載體鍋爐應注重以下全事項:注重事項
1、有機熱載體鍋爐出廠時應當附有“平安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物質量及格證實、平安及使用維修說明、監(jiān)視檢測證實(平安性能監(jiān)視檢測證書)”。
2、有機熱載體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從事汽鍋的安裝、維修、改造的單元應當獲得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視局發(fā)表的特種裝備安裝維修資歷證書,方可從事汽鍋的安裝、維修、改造。施工單元在施工前將擬進行安裝、維修、改造狀態(tài)書面見告直轄市或轄區(qū)的特種裝備平安監(jiān)視經管部門,并將開工見告送當地縣級質量技術監(jiān)視局存案,見告后就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