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代理記賬會計具體賬務處理
代理記賬會計具體賬務處理 一、原始憑證制單的要求: 1、開具銷售,應填寫送貨單或是銷售出貨單,附在背后。 2、采購的進項,應要填寫采購收貨單或進倉單,附在背后。 3、小件的費用原始憑證要按順序粘貼在原始憑證粘單上,整理粘貼好之首頁附上支出證明單, 填制原始憑證報銷單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原始憑證上必須具備的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憑證的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簽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yè)務內容、數(shù)量、單價和金額。對于單位自制憑證上所列的內容(如限額數(shù)字、計劃數(shù)字等)也必須填制。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處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3、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和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一式幾聯(lián)的原始憑證,應當注明各聯(lián)的用途。 5、粘貼憑單據(jù)上的負責人、會計、出納、制單這些地方都要簽上相關人員的名字,為了簡便外賬的工作,做內賬時,費用報銷單按有和無的報銷分開。
代理記賬要知道的方法
代理記賬要知道的方法 賬簿是由具有一定格式而又互相聯(lián)系的賬頁所組成,用以、系統(tǒng)、連續(xù)記錄各項經濟業(yè)務的簿籍,是編制財務報表的依據(jù),也是保存會計資料的重要工具。 憑證又稱會計憑證,是指能夠用來證明經濟業(yè)務事項發(fā)生、明確經濟責任并據(jù)以登記賬簿、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 會計憑證很多種,按其填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來劃分,可以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類。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jù),是指在經濟業(yè)務發(fā)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yè)務的發(fā)生或完成情況的原始憑據(jù)。原始憑證是進行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jù),是會計資料中有法律效力的一種證明文件。 記賬憑證,又稱記帳憑單,是指會計人員根據(jù)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yè)務的內容加以歸類,并據(jù)以確定會計分錄后所填制的會計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jù)。
在憑證、賬簿、申報環(huán)節(jié)作假,以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
很多企業(yè)通過在憑證、賬簿、申報環(huán)節(jié)作假,以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 1、賬簿、記賬憑證:是指行為人依照真賬簿、真憑證的式樣制作的賬簿和記賬憑證,以假充真的行為,俗稱:“造假賬”、兩本賬。 2、變造賬簿、記賬憑證:指行為人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涂改、挖補、拼接、剪貼、增刪或者其他方法改變會計賬簿、記賬憑證的真實內容的行為。 3、隱匿賬簿、記賬憑證:故意轉移、隱藏應當保存的賬簿、記賬憑證,或者拒不提供帳簿、會計憑證,使稅務機關難以查實計稅依據(jù)的行為。 4、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是指在法定的保存期間內,未經稅務主管機關批準而擅自將正在使用中或尚未過期的賬簿、記賬憑證予以毀滅的行為。 5、、變造、隱匿和擅自銷毀用于記賬的等原始憑證的行為,也屬于、變造、隱匿和擅自銷毀記賬憑證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