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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超導電纜的傳輸損耗僅為傳輸功率的0.5%,比常規(guī)電纜5-8%的損耗要低得多。在重量、尺寸相同的情況下,與常規(guī)電力電纜相比,高溫超導電纜的容量可提高3-5倍、損耗下降60%,可以明顯地節(jié)約占地面積和空間,節(jié)省寶貴的土地資源。用高溫超導電纜改裝現(xiàn)有地下電纜系統(tǒng),不但能將傳輸容量提高3倍以上,而且能將總費用降低20%。利用高溫超導電纜還可以改變傳統(tǒng)輸電方式,采用低電壓大電流傳輸電能。
UL標準中額定溫度的確認是按照公式1.1來確定的(參見UL 2556-2007中4.3章材料長期老化部分)。具體過程是先假定材料的一個耐溫等級,如105℃,然后按公式1.1計算出烘箱的測試溫度112℃,分別在這樣的測試溫度下將樣品放置90天、120天和150天,得到樣品的伸率變化率和老化天數(shù)的數(shù)據(jù),然后再通過小二乘法推算出老化天數(shù)和斷裂伸長率的線性關(guān)系,進而依據(jù)此線性關(guān)系推算在此烘箱溫度(112℃)下老化300天時的樣品斷裂伸長率。
我國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在編制過程中,很多內(nèi)容是參考和借鑒了UL標準或EN/IEC標準。但是由于是多方參考,所以有些表述筆者認為是不準確的。例如在GB/T 32129-2015、JB/T 10436-2004、JB/T 10491.1-2004中,無論是材料還是電線,其耐溫等級都有90℃、105℃、125℃和150℃,這明顯是借鑒了UL的標準體系。但是,對于耐熱的表述卻是允許的導體長期高工作溫度。這個耐熱性的表述又明顯參考IEC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