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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吊荷載達到塔吊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不大于20cm,然后進行下列項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起吊。16、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嚴禁帶載自由下降。塔式起重機檢查評分表保證項目的檢查評定1、載荷限制裝置1)應安裝起重量限制器并應靈敏可靠。當起重量大于相應檔位的額定值并小于該額定值的110%時,應切斷上升方向上的電源,但機構可作下降方向的運動;
動臂塔吊和平臂式塔吊三、塔身結構回轉方式可分為下回轉(塔身回轉)和上回轉(塔身不回轉)塔式塔吊。下回轉塔式塔吊將回轉支承、平衡重主要機構等均設置在下端,其優(yōu)點是:塔式所受彎矩較少,重xin低,穩(wěn)定性好,安裝維修方便,缺點是對回轉支承要求較高,安裝高度受到限制。上回轉塔式塔吊將回轉支承,平衡重,主要機構均設置在上端,其優(yōu)點是由于塔身不回轉,可簡化塔身下部結構、頂升加節(jié)方便。缺點是:當建筑物超過塔身高度時,由于平衡臂的影響,限制塔吊的回轉,同時重xin較高,風壓增大,壓重增加,使整機總重量增加。
間接原因(1)起重力矩限制器無效是事故發(fā)生的主要間接原因。因該塔機在安裝檢測合格后停用近一個月后才重新啟用,啟用前塔機操作人員、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均未對起重力矩限制器進行安全檢查并確認。事故發(fā)生時起重力矩限制器處于無效狀態(tài),未起安全保護作用,不排除人為拆除起重力矩限制器線路的可能性。(2)前、后拉桿的拉板錯位安裝是事故發(fā)生的間接原因之一。起重臂架前拉桿連接板在安裝時發(fā)生前拉板、后拉板換位的錯誤,而兩種前拉板的加固結構使前拉板的強度大于后拉板的尺寸,將強度較小的后拉板安裝到前拉板位置上,導致前拉板在超載情況下因強度富裕量不足而產生斷裂、斷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