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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事件潛在著索賠機會
不可抗力事件潛在著索賠機會。
l、因自然災害引起的損失;
2、因社會、引起的損失;
3、因物價大幅度上漲,造成材料價格、工人工資大幅度上漲而增加的費用。
不可預見因素的發(fā)生潛在著索賠機會。
l、因施工中發(fā)現(xiàn)、古董、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所發(fā)生的保護等費用;
2、異常惡劣氣候條件造成已完工程損壞或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時的處置費、重新施工費。
理地計算出索賠金額的計算方法
索賠金額的計算方法很多,各個工程項目都可能因具體情況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1)總費用法。計算出索賠工程的總費用,減去原合同報價,即得索賠金額。這種計算方法簡單但不盡合理,因為實際完成工程的總費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施工單位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費,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費用,而這些費用是屬于不該索賠的;另一方面,原合同價也可能因工程變更或單價合同中的工程量變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凡此種種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會引起爭議,遇到障礙,故一般不常用。但是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當需要具體計算索賠金額很困難,甚至不可能時,則也有采用此法的這種情況下應具體核實已開支的實際費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實際情況。
(2)修正的總費用法。
原則上與總費用法相同,計算對某些方面作出相應的修正,以使用權結果更趨合下,修正的內容主要有:一是計算索賠金額的時期于受事件影響的時段,而不是整個工期。二是只計算在該時期內受影響項目的費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項目的費用。三聯(lián)單不直拉采用原合同報價,而是采用在該時期內如未受事件影響而完成該項目的合理費用。根據(jù)上述修正,可比較全理地計算出索賠事件影響,而實際增加的費用。
拖欠打官司應注意什么?
(一)如果是招標中標的工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計算,合同已約定具體價款一次性包死的話,視為工程造價已經約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鑒定。
(二)發(fā)生爭議前,雙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鑒定機構進行造價審價的,或一方委托的造價審價結果已經另一方書面確認的,可不再申請重新鑒定。
(三)雙方已經對達成協(xié)議,而發(fā)包方延遲付款的,可不申請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