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什么證據可以證明婚內?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對方與第三者之間往來的信件、郵件或者是聊天記錄。這類證據一般很難被采信,因為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很難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如果要想讓此類證據被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比如說,郵箱是誰的、郵件是誰發(fā)來的、那個人的是什么等。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在起訴離婚時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等證據是很難被采信的。
2、保證書或悔過書
在被另一方發(fā)現(xiàn)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或悔過書表明自己今后“決不再犯”的決心。這類保證書或悔過書是會被采信的。
3、照片
效力有限難“作證”。很多人為了掌握配偶有證據,往往會聘請“私家”的人員對其進行跟蹤,然后拍攝下照片。因為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過程中要好好的考察對證據的理解,確保證據的合法性。
4、錄像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是,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jiān)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此類證據采集難度比較大,也容易引發(fā)沖突,而且容易他人的隱私權,并有可能引起他人隱私權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夫妻雙方就一方有的問題進行談判時的錄音資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當事人采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有行為予以承認,那么該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向提交。
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需要注意什么?
微信是時下流行、熱門的即時通訊工具,不只是滿足了人們即時溝通的需求,而且語音功能、視頻功能、多人群聊、支付功能等更是多方位的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生活中,人們若沒有緊急的情況已經很少使用電話或者短信了,更多的情況下會選擇微信聊天。因此,很多人在法律咨詢的時候都會問起,能否以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需要注意什么?北京誦盈律師事務所楊志崢律師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整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法》明確規(guī)定電子數(shù)據能夠作為證據,微信聊天記錄屬于電子數(shù)據的一種,2015年高人民發(fā)布《關于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法>的解釋》百一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
“電子數(shù)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shù)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式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因此,微信聊天記錄能夠作為證據,但重點是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能否被采信?!陡呷嗣耜P于民事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五十條規(guī)定:
“質證時,當事人應當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lián)性、合法性,針對證據證明力有無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與辯駁?!蔽⑿帕奶煊涗涀鳛樽C據若想被采信,同樣應當滿足真實性、關聯(lián)性、合法性三大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