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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板力學性能應與錨桿桿體的性能相匹配,才能充分發(fā)揮錨桿的支護作用。錨桿(索)錨固方式必須為加長錨固或全長錨固,必要時進行注漿加固。托板強度不足、安裝質量差、受較大偏載都會顯著降低錨桿的作用。對于端部錨固錨桿,托板是錨桿尾部接觸圍巖的構件,通過托板給錨桿施加預緊力,傳遞圍巖載荷至錨桿桿體,托板本身失效,以及托板下方圍巖松散脫落,導致托板與表面不緊貼,都會使錨桿失去支護作用。對于加長錨固錨桿,托板的作用同樣重要,通過托板壓緊巷道表面給錨桿施加預緊力,預緊力對錨桿工作阻力和受力分布又產生影響,提高支護效果。 次數(shù)用完API KEY 超過次數(shù)限制
錨桿支護是指,在邊坡、巖土深基坑等地表工程及隧道、采場等地下硐室施工中采用的一種加固支護方式。
用金屬件、木件、聚合物件或其他材料制成桿柱,打入地表巖體或硐室周圍巖體預先鉆好的孔中,利用其頭部、桿體的特殊構造和尾部托板,或依賴于黏結作用將圍巖與穩(wěn)定巖體結合在一起而產生懸吊效果、組合梁效果,以達到支護的目的。
設計、施工要點:
①鉆孔:方向宜盡量與巖層主要結構面垂直。鉆孔孔徑比桿徑大15mm??孜辉试S偏差為±15~50mm深度應大于錨桿設計長度10cm,孔深允許偏差為±50mm。
②水泥砂漿:一般選用普通硅酸鹽水泥,砂子粒徑不大于3mm,并過篩;砂漿強度不低于M20;配合比一般為水泥:砂:水=1:(1~1.5):(0.45 ~0.5)。粘結砂漿應拌和均勻,并調整其和易性,隨拌隨用。
③注漿管應插至距孔底5~10cm位置,隨砂漿注入緩慢勻速拔出。注漿體積應略多于需要體積,將注漿管全部抽出后,應立即迅速插入桿體,可用錘擊或通過套筒用風鉆沖擊,使桿體強行插入鉆孔。
④桿體插入孔內的長度不得短于設計長度的95%,實際粘結長度亦不應短于設計長度的95%。
⑤桿體到位后要用木楔或小石子在孔口卡住,防止桿體滑出。錨桿安設后不得隨意敲擊;終凝以前不得在端部懸掛重物;水泥砂漿終凝以后安裝墊板。 次數(shù)用完API KEY 超過次數(shù)限制
1、錨桿、錨索支護設計不夠科學。錨桿、錨索支護設計時絕大多數(shù)采用工程類比法,支護形式和參數(shù)不盡合理,有可能支護強度不高,造成支護強度過剩,浪費了材料;再者在松、散、軟等特殊地質條件下支護強度可能不足,出現(xiàn)片幫、冒頂事故。
2、錨桿、錨索支護材料的質量不能完全達到要求。如鋼材質量、加工的螺紋質量、樹脂藥卷質量均直接影響支護質量。
3、錨桿、錨索支護監(jiān)測儀器與技術不能滿足現(xiàn)場施工需要。常用儀器的精度、實用性不盡完善,不能完全真實反映錨桿、錨索支護效果。 次數(shù)用完API KEY 超過次數(shù)限制
煤巷錨網支護初始設計必須遵循支護體系內錨桿(索)材料選擇原則:
①錨桿(索)支護材料,屬于“煤安標志”目錄的產品,如錨桿、錨固劑、鋼絞線的鎖具、預應力錨索等必須具有“煤礦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和出廠檢驗合格證;不屬于“煤安標志”目錄的產品(除各礦自制產品外),如W/M型鋼帶、黑色硬質網等必須具有檢驗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合格證,否則,不準在井下使用。眾所周知,當擋墻的位移方向朝向土體時,墻后土體對擋墻的作用將向被動土壓力發(fā)展,不太可能發(fā)生如此之大的位移(向基坑外有微小的位移是可能的),而且大量的工程實測表明,支護結構的頂部位移一般都是朝向基坑內的。
②錨桿螺母必須采用扭矩螺母,實現(xiàn)快速安裝。
③錨桿桿體屈服強度不小于335MpaⅡ級螺紋鋼,所有巷道禁止使用右旋無縱筋錨桿和建筑螺紋鋼錨桿,必須使用左旋無縱筋(KMG335)錨桿或使用更高支護強度的左旋錨桿,所有錨桿必須配套使用扭矩螺母和減摩墊圈。 次數(shù)用完API KEY 超過次數(sh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