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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須知
一審請求一定要而且到位。
當事人起訴的目的是要終獲得財產利益,而且是可支配的財產利益,所以一審起訴的請求一定要而且要到位。原審庭審結束后原作出鑒定結論、勘驗筆錄者重新鑒定、勘驗,tui翻原結論的證據。有的案件如涉及到財產分割的案件,一輪打下來fa院并沒有對財產予以實物分割,而只是以份額分割,結果是誰也沒法對財產予以處理,該拆遷的仍不能簽訂拆遷協(xié)議,該出租的仍然不能出租,原因就在于一審請求沒有到位。導致當事人還得打第二輪官司。有的合同糾紛案件,輪只解決了合同效力問題,但沒有解決財產問題,同樣需要第二輪。所以,請求到位,能夠避免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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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與申請再審的區(qū)別:再審申請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fa院提出,即向原審fa院或者該原審fa院的上一級fa院提起。而申訴則可以向任何一個fa院提出,此外,還可以向檢cha院、人民以及新聞機關提出。
正因為申訴與申請再審存在如此大的區(qū)別,因此無論從性質還是作用上來看,這兩者都是不能混淆的。目前在實務中,尤其是部分基層fa院審判監(jiān)督部門仍然存在的兩種稱謂混用現(xiàn)象是不嚴謹的,應予厘清。
再審與重審的區(qū)別
1、再審,是指人民fa院對裁判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一次進行審理并重新作出裁判的活動。通常情況下,裁判一旦生效,就必須維護其穩(wěn)定性和性,當事人不得再對此裁判確認的實體法律關系進行爭議,fa院也不得隨意撤銷或者變更該裁判。
再審以案件的裁判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為前提,并有嚴格的范圍和條件限制。再審作為存在于審級結構制度之外的救濟制度,與重審和上訴審存在根本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