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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對椰殼活性炭揮發(fā)性以及吸附成效實行比較了解:椰殼活性炭針對揮發(fā)性物質和可提取物質的吸附差距很大。揮發(fā)性物質會隨分子數目的增漲而改變。因為揮發(fā)性的物質主要極性的物質,能夠提取的物質都是極性很大的物質,椰殼活性炭自身能夠當作非極性吸附劑,針對水中不是極性物質的吸附實力要比極性物質的吸附實力強。其實椰殼活性炭對水里各類物質的吸附有著很強的角逐性,對各類物質的吸附量不但和物質的結構相關,并且和水里物質類型相關,相對揮發(fā)性物質和能夠提取物質,兩者在椰殼活性炭的吸附量和分子量的關系是完全不同的。能夠提取的物質跟隨分子數目的改變,吸附能力降低,揮發(fā)性物質隨分子量增漲其吸附能力增漲。
我們是利用椰殼活性炭的吸附性或者催化性,大的區(qū)分是前者用作吸附劑,后者用作催化劑。但是深入一步來看,用作催化劑或者催化劑載體時,在任何一層意義上,吸附性都在起著重要作用。一般地說,在用作吸附劑時,很多場合是增加吸附以外的機能才能提果。在實際應用中,除吸附性、催化性以外,還有物質向細孔內的積聚穩(wěn)定性和炭本身的反應性等具有重要作用的特性。另外,在加熱解吸方式的排煙脫硫中,解吸過程是在300℃左右加熱,椰殼活性炭本身的碳與硫酸反應生成,進入氣相中。除去臭氧和游離氯也同樣是椰殼活性炭本身作為反應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