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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
(1)首批混凝土儲量不足,或雖然混凝土儲量已夠,但導管底口距孔底的間距過大,混凝土下落后不能埋沒導管底口,以致泥水從底口進入。
(2)導管接頭不嚴,接頭間橡皮墊被導管高壓氣囊擠開,或焊縫破裂,水從接頭或焊縫中流入。
(3)導管提升過猛,或測深出錯,導管底口超出原混凝土面,底口涌入泥水。
預防和處理方法
為避免發(fā)生導管進水,事前要采取相應措施加以預防。萬一發(fā)生,要當即查明事故原因,采取以下處理方法:
若是上述第1種原因引起的,應立即將導管提出,將散落在孔底的混凝土拌和物用反循環(huán)鉆機的鉆桿通過泥石泵吸出,或者用空氣吸泥機、水力吸泥機以及抓斗清出,不得已時需要將鋼筋籠提出采取復鉆清除。然后重新下放骨架、導管并投入足夠儲量的首批混凝土,重新灌注。
水下灌注的混凝土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水下灌注混凝土必須具備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應通過試驗確定;坍落度宜為180~220mm;水泥用量不應少于360kg/m3(當摻入粉煤灰時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
2、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為40%~50%,并宜選用中粗砂;粗骨料的zui大粒徑應小于40mm;并應滿足,粗骨料可選用卵石或碎石,其骨料粒徑不得大于鋼筋間距zui小凈距的1/3。
3、水下灌注混凝土宜摻外加劑。
4、砼的初灌量必須計算確定:一般要求導管插入樁內(nèi)砼內(nèi)深度為1500mm;
5、成孔深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沉渣厚度嚴禁大于50mm。
因為鉆孔灌注樁一般多是水下混凝土,規(guī)范規(guī)定導管底埋入混凝土深度不宜小于1米,并不得超過6米,而其余各節(jié)導管長為3.5米左右,如果底管長度小于4米,那么拆管時可能會將底管拔出混凝土造成斷樁,因此要求導管底管長度不宜小于4米是有依據(jù)的。灌注樁系是指在工程現(xiàn)場通過機械 鉆孔、鋼管擠土或人力挖掘等手段在地基土中形成樁孔,并在其內(nèi)放置鋼筋籠、灌注混凝土而做成的樁,依照成孔方法不同,灌注樁又可分為沉管灌注樁、鉆孔灌注樁和挖孔灌注樁等幾類。
導管內(nèi)過球應順暢。符合要求后,在導管外壁用明顯標記逐節(jié)編號并標明尺度。導管應配備總數(shù)20%~30%的備用導管。
導管可在鉆孔旁預先分段拼裝,在吊放時再逐段拼裝。分段拼裝時應仔細檢查,變形和磨損嚴重的不得使用。導管內(nèi)壁和法蘭表面如粘附有灰漿和泥砂應擦拭干凈。
導管吊放時宜用兩根鋼絲繩分別系吊在最下端一節(jié)導管的兩個吊耳上,并沿導管每隔5m左右用鐵絲將導管和鋼絲繩捆扎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