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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料平臺使用規(guī)定1. 卸料平臺上料時,須輕放堆載物,并應使堆載物均勻放置在平臺上,以保證其受力均衡。2.卸料平臺允許堆載為 0.6t,不得隨意超荷載使用。卸料平臺應掛上明顯的限載牌,人員和物料總重量嚴禁超過設計荷載,配專人監(jiān)督。3.卸料平臺在使用過程中,要經(jīng)常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卸料平臺使用期間,嚴禁拆除鋼絲繩的緊固件、工字鋼與預埋鋼筋的 U 形焊接鋼筋、周圍的防護欄桿。
卸料平臺搭設要求:
1卸料平臺三側邊需做 1200 護欄桿,采用 48×3.0 鋼管@1000 作立柱、Ф14 圓鋼@400 制作防護欄,防護欄滿掛安全網(wǎng)。
2卸料平臺上需掛設限載公示牌,堆放材料總重不得超過額定限制荷載。按本交底制作出的卸料平臺額定限制荷載為 600Kg。
3卸料平臺制作完畢后,必須由生產部門組織,技術、質量、安全等部門相關人員參加,對平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