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審計人員應根據具體的內部控制情況及相關的審計發(fā)現(xiàn)
審計人員應根據具體的內部控制情況及相關的審計發(fā)現(xiàn)提出具體的、適當的審計建議,以利于被審計單位完善內部控制、降低經營風險。審計項目負責人應對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底稿及收集的相關證明資料進行詳細的復核,并對審計人員實施的相關審計程序進行適當的監(jiān)督和管理。外勤工作中,審計人員應對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及收集的相關文件、報表、記錄等證據資料及時整理、歸類。
審計部的主要工作范圍為
1、對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對資金、財產的完整、安全,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對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算、計劃和經濟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jiān)督。
4、對會計報表、財務決算的真實性,正確性和合法性進行審計并簽署意見。
5、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對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審計。
7、對嚴重違反法規(guī)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為進行專案審計。
內部審計工作的日常工作程序:
1、根據董事會的部署,擬定審計工作計劃,報經董事會審計批準后制定審計方案。
2、確定審計對象和審計方式。
3、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對象發(fā)出書面審計通知書,經董事會批準的專案審計不在此列。
4、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對象的有關資料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詢問,取得有效的證明材料,并作詳細記錄。
財務報告內控與非財務報告內控是一個相對概念,恰如會計控制與管理控制的界定一樣。一般而言,與財務報告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直接相關的控制稱為財務報告內控,比如,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要求對經濟交易或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相關控制屬于財務報告內控,除此之外的控制可以歸類為非財務報告內控。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fā)表審計意見,并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