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美國外觀申請
申請階段及提交實審
律師費和規(guī)費:RMB10000元(以個人、微實體申請的規(guī)費)
其中:代理費:RMB8803元、規(guī)費:USD190元(申請費:USD45元、檢索費:USD30元、
實審費:USD115元)
美國外觀申請與審查需同時提出,如果審查具備可性(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實用性),大概一年至一年半左右可以授權。保護期為14年,不需繳納維持費
美國申請途徑
向美國申請有三種途徑:1.直接向美國申請(需要在中國局預先做保密審查,保密審查通過后,即可直接向美國申請);2.通過巴黎公約向美國申請(優(yōu)先權只有12個月);3.通過pct合作條約向美國申請(優(yōu)先權可以達到30個月)。
美國申請所需資料
?。?)美國發(fā)明及外觀設計申請案:
1、說明書、請求部份及圖
2、宣誓書及委托書
3、小個體申報書(申請人為個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業(yè)體,或非營利性團體)
(2)臨時申請案:
1、說明書、圖及所有發(fā)明人之姓名、地址及國籍
2、小個體申報書
(3)主張優(yōu)先權:
如果同一發(fā)明(或外觀設計)已向其它巴黎公約國家申請,而要在美國主張原申請日期,則應在一件國外申請案申請日起(包括臺灣)一年之內向美國局申請(如是外觀設計,則為半年)。
(4)新穎性之要求(先發(fā)明原則及一年優(yōu)惠期原則)
一發(fā)明在美國或其它國家已取得或已公開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國已公開使用或販售超出一年,該發(fā)明即喪失新穎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則仍具有申請之新穎性[1]。
向美國申請的資助
向美國申請資助費用比較高,但中國很多政府部門對此有補貼、資助、甚至獎勵。例如,如果通過pct合作條約向美國申請則可以獲得國家財政1部的補貼,而如果通過其它途徑向美國申請,通常也可以獲得從省到區(qū)各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持。
實用新型不是“垃圾”!因為你并沒有發(fā)現(xiàn)它有這些好...
實用新型在各個國家的審查制度也不相同,比如韓國和馬來西亞,是需要實質審查的,其審查程序和程度和國內發(fā)明基本相同;而在德國只是進行形式審查;而在澳大利亞是實行登記制,然后再根據(jù)申請人的意愿選擇是否請求審查。
就保護期限而言,世界上各個國家基本都規(guī)定在10年左右,只有極個別國家規(guī)定不同,比如澳大利亞為8年,馬來西亞和巴西為10年以上。
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各個國家的實用新型制度雖然略有區(qū)別,但其實質上均是對發(fā)明的補充,是對小發(fā)明小改進的一種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2.2中國實用新型介紹
我國實用新型由于不進行實質審查,授權時間相對較快,因此自從1984年中國頒布法以來,我國實用新型申請和授權數(shù)量激增。
1997年,中國實用新型申請量突破5萬件,居世界一。
2010年,中國實用新型申請量占全世界申請總量的83%。
2006年至2014 年,我國有效實用新型總量從292,323 件快速增長到2,291,326 件,保持了29.4%的年均增長率。
根據(jù)國家1知識產權局統(tǒng)計年報(2014年)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看,有效實用新型2,291,326 件,同比2013年增長18.3%,占總量的比重達到49.4%,較2013年提高3.2 個百分點;而發(fā)明和外觀占總量的比重分別為25.8%和24.9%。
由此可見,目前我國的實用新型處于一個良性穩(wěn)定的發(fā)展階段,但是增加率相比于前些年略有下降,這也客觀反映了公眾對實用新型的重視和認可程度正在降低。
外觀申請應提交哪些視圖?
外觀設計是指工業(yè)品的外觀設計。外觀設計應當符合以下要求: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須富有美感;必須是適于工業(yè)上的應用。
1立體產品的視圖要求
就立體產品的外觀設計而言,產品設計要點涉及六個面的,應當提交六面正投影視圖;產品設計要點僅涉及一個或幾個面的,應當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視圖和立體圖,并應當在簡要說明中寫明省略視圖的原因。
2平面產品的視圖要求
就平面產品的外觀設計而言,產品設計要點涉及一個面的,可以僅提交該面正投影視圖;產品設計要點涉及兩個面的,應當提交兩面正投影視圖。
3其他視圖要求
必要時,應當提交該外觀設計產品的展開圖、剖視圖、剖面圖、放大圖以及變化狀態(tài)圖。
此外,可以提交參考圖,參考圖通常用于表明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場所等。
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對于簡要說明中聲明請求保護色彩的外觀設計申請,圖片的顏色應當著色牢固、不易褪色。
法律依據(jù)
① 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外觀設計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于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
② 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